中国建筑节能协会绿色装配式建筑产业分会
2021全国装配式建筑产业政策要点统计第三卷│华东地区
2021年度(除香港、澳门、台湾外 )统计如下:
第一卷 国家部委和华北、东北地区(国家部委、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
第二卷 华中和华南地区(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
第三卷 华东地区(山东、江苏、安徽、上海、浙江、江西、福建);
第四卷 西南和西北地区(四川、贵州、云南、重庆、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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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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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累计开工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面积近5000万m²,位居全国前列。节能建筑与绿色建筑快速发展,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绿色建筑设计标识项目791个,建筑面积近2亿m²。
加快转变建造方式,大力推行绿色建造、装配式建造,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到2025年,力争建筑业总产值达到1.5万亿元,建筑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8.5%,装配式建筑新开工面积占新建建筑总面积的比例达到40%。推动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协同发展,实现与绿色施工、数字建造深度融合。在农房建设中积极推广钢结构装配式等新型建造方式。
加强装配式保障性安居工程管理。采用装配式方式施工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委托监理单位实施驻厂监理。建设单位应当定期检查驻厂监理机构人员配备、驻厂监理方案编制及实施驻厂监理工作等情况,对驻厂监理单位报送的部品部件质量问题按规定进行处理,保证部品部件质量。
本标准共分为 8 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 全装修设计,5.全装修施工,6.防火,7.工程质量验收,8.使用维护。
支持和引导具有一定技能和管理能力的班组长成立以砌筑工、钢筋工、混凝土工、架子工、木工和装配式建筑施工工种等作业为主的专业企业。探索开展智能建造相关培训,加大对装配式建筑、建筑信息模型(BIM)等新兴职业(工种)建筑工人培养,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励有条件的农户优先选用装配式轻钢结构建筑、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建筑等新型建筑体系。
采用装配式楼、屋盖时,应采取措施保证楼、屋盖的整体性。采用配筋现浇面层加强时,厚度不宜小于60mm。
装配整体式钢筋混凝土楼、屋盖,应在预制板叠合层上双向配置通长的水平钢筋,预制板应与后浇的叠合层有可靠的连接。
江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编号为DBJ/T36-064-2021,自2021年8月1日起实施。
江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装配式建筑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技术标准》编号为DBJ/T36-062-2021,自2021年8月1日起实施。
要点: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动建立以标准部品为基础的专业化、规模化、信息化生产体系,推广应用钢结构构件智能制造生产线和预制混凝土构件智能生产线。
加大钢结构住宅在围护体系、材料性能、连接工艺等方面的联合攻关,加快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灌浆质量检测和高效连接技术研发。
宜春市内建筑高度在100米以下的建筑,必须满足以下装配式建筑要求:
1.划拨用地项目。计容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项目,中心城区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宜大于等于40%,各县(市)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宜大于等于30%,并逐年提高3%以上。
2.出让用地项目。商住用地(含住宅用地)计容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商住用地,公共服务、商业服务设施用地计容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实施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宜大于等于30%,并逐年提高3%以上。
3.新建标准工业厂房应采用装配式建筑,且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宜大于等于50%。
4.鼓励学校、医院、体育馆等采用装配式钢结构建筑,保障性住房、安置房项目优先考虑采用钢结构装配式建筑,推进全市装配式钢结构住宅建设试点;鼓励风景名胜区及园林景观、仿古建筑等采用装配式木结构建筑;鼓励在农房建造中采用轻钢结构建筑。
2022年,装配式建筑新开工面积占新建建筑总面积的比例不低于30%,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装配率达到30%以上。2023年至2025年采用逐年提高的方式,每年较上年度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提高3%以上、装配率提高3%以上。到2025年,建成装配式钢结构住宅示范工程5个以上,轻钢结构农房示范点2个以上。按照全域推进、重点实施的原则,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
要点:全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 30%。其中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按 100%比例实施装配式建筑,其他县(市、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原则上按 100%比例实施装配式建筑。
每个县(市、区)实施不少于1个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单体建筑装配率不低于 30%); 全市建设轻钢农房示范项目 2 个以上。
要点:全面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推动建立以标准部品为基础的专业化、规模化、信息化生产体系。政府投资项目原则上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立完善装配式建筑技术和标准体系,加强装配式建筑质量安全监管,加快形成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市场机制和发展环境。抓好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国家试点,鼓励公共建筑采用钢结构建造体系。大力推广装配式住宅在保障性住房、安置房、商品住宅等方面的应用。因地制宜积极引导农村居民采用轻钢结构建造装配式住宅。
要点:大力发展绿色、节能、装配式建筑。推动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协同发展,实现与绿色施工、数字建造的深度融合。加大对装配式建筑产业的扶持力度,培育壮大一批装配式建筑骨干企业,争取成功申报一批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产业示范园区。逐步开展钢结构建筑试点,稳步推进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在公租房、棚改安置房、易地扶贫搬迁、新农村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及商品房等住宅项目中的应用。
要点: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原则上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对社会投资项目在办理规划审批、土地供应、施工许可时应明确装配式建造比例和装配率。加快形成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市场机制和发展环境。积极推广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在保障性住房、安置房、商品住宅等方面的应用。因地制宜积极引导农村居民采用轻钢结构建造装配式住宅。
要点:创建生态宜居城市,推进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发展,提升住房质量和建设效率。
推广装配式建造方式,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推动绿色建材应用,强化智能化配套建设。
要点:自2021年起,政府投资项目符合装配式建造条件的应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装配式建筑新开工面积占新建建筑总面积的比例不低于30%,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装配率达到30%以上,并逐年提高。到2025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装配式建筑新开工面积占新建建筑总面积的比例达到40%,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装配率基本达到国家规定要求,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高。
自2021年起,社会投资项目装配式建筑新开工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30%,并逐年提高。
赣州市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赣市装配办〔2021〕2号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吉府办发〔2021〕7号
到2022年底,装配式建筑新开工面积占新建建筑总面积的比例突破30%;
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新开工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力争达到40%;
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鼓励开发企业打造一个或若干个市级标杆的装配式、绿色建筑,作为示范性项目引领全市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以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现代木结构为主的装配式建筑发展,培育井开区、吉州区、青原区、吉安县、吉水县、泰和县、庐陵新区成为装配式建筑示范县。政府投资项目原则上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社会投资项目在土地供应时应明确装配式建造比例和装配率。公共建筑原则上采用钢结构装配式建造方式,积极推广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在保障性住房、安置房、商品住宅等方面的应用,因地制宜引导农村居民采用轻钢结构建造装配式住宅。
上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八部门
饶建联发〔2021〕4号
到2022年,装配式建筑新开工面积占新建建筑总面积的比例突破30%,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推动建立以标准部品为基础的专业化、规模化、信息化生产体系,支持我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做大做强,培育一批装配式建筑龙头企业。政府投资项目带头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社会投资项目在规划审批、土地供应时应明确装配式建造比例和装配率。积极推广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在保障性住房、安置房、商品住宅等方面的应用。因地制宜积极引导农村居民采用轻钢结构建造装配式住宅。
萍住建字〔2021〕56号
资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资府办字〔2021〕2号
2020年,全县采用装配式施工的建筑占同期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其中,政府投资项目达到35%。
到2025年底,全县采用装配式施工的建筑占同期新建建筑的比例力争达到50%,符合条件的政府投资项目全部采用装配式施工。
对创建国家级和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示范基地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和50万元的奖励。
九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
九住建办字〔2021〕31号
2021年,装配式建筑的新开工面积占新建建筑总面积的比例不低于30%,装配率不低于30%。2022年至2025年采用逐年提高的方式,每年较上年度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提高3%以上、装配率提高3%以上。到2025年,建成装配式钢结构住宅示范工程建设项目10个以上、轻钢结构农房示范点5个以上。
全南县人民政府
全府发〔2021〕1号
到2025年,力争全县采用装配式施工的建筑占同期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50%,符合条件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全部采用装配式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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