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节能协会绿色装配式建筑产业分会
2021全国装配式建筑产业政策要点统计
第三卷|华东地区(山东、江苏、安徽、上海、浙江、江西、福建)
2021年度(除香港、澳门、台湾外 )统计如下:
第一卷 国家部委和华北、东北地区(国家部委、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
第二卷 华中和华南地区(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
第三卷 华东地区(山东、江苏、安徽、上海、浙江、江西、福建);
第四卷 西南和西北地区(四川、贵州、云南、重庆、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西藏)。
山 东
点击蓝色标题看全文
推动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推进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推广绿色化、工业化、信息化、集约化、产业化建造方式,到2025年,累计新增绿色建筑面积5亿平方米以上,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40%以上。
大力推广绿色低碳建筑。推广绿色建材,大力发展钢结构、混凝土结构等装配式建筑,政府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全面采用装配式建筑,到2025年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40%以上,累计新增绿色建筑面积5亿平方米。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鲁建节科函〔2021〕2号
济宁市、日照市、聊城市、菏泽市、烟台蓬莱市、东营垦利区、济宁兖州区、济宁嘉祥县为“优秀”,泰安市、德州禹城市、济南钢城区、德州平原县、枣庄台儿庄区、枣庄市峄城区、菏泽单县为“良好”。
82家产业基地为“优秀”,0家产业基地为“良好”,4家产业基地为“一般”,6家产业基地为“较差”,5家产业基地为“不合格”。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支持编制装配式建筑主要构件尺寸指南,推进型钢和混凝土构件以及预制混凝土墙板、叠合楼板、楼梯等通用部件的工厂化生产,支持编制集成化、模块化建筑部品相关标准图集,提高整体卫浴、集成厨房、整体门窗等建筑部品的产业配套能力,逐步形成标准化、系列化的建筑部品供应体系。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2部门
鲁建发〔2021〕2号
加快推进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大力发展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稳步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
要点: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200吨。
实施新型建造方式。大力发展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新建城镇民用建筑规划条件、建设条件应当明确装配式建筑比例、装配率、评价等级等要求,政府投资或政府投资为主的建筑工程全面按照装配式建筑标准建设,持续推动内墙板、预制楼梯板、预制楼板等成熟预制部件应用。鼓励创新设计、施工技术与装备,实行全装修交付,减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的产生。在建设单位主导下,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等技术在工程设计、施工中的应用,减少设计中的“错漏碰缺”和施工中的返工整改。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六部门
鲁建节科字〔2021〕3号
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教学用房、办公用房、学生宿舍、食堂等新建校舍项目,积极推广钢结构建筑,其中,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项目,或者抗震设防烈度8度及以上地区的项目,应当采用钢结构建筑。加大耐火钢推广应用力度,完善防火技术措施,严格按要求采用防火板、防火涂料、防火砂浆等防火材料,确保钢结构校舍防火性能。
全省新型建筑工业化产业快速发展,开工建设装配式建筑9803万平方米,创建国家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5个、产业基地26个,省级示范城市15个、产业基地103个、示范工程121个,总体发展水平位居全国前列。
依托国家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大力发展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推广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紧扣“1+3”标准化设计和生产体系,加强配套技术标准制定,编制装配式内装验收标准及监理标准,完善模数协调、构件选型等标准,全面打通装配式住宅设计、生产和工程施工环节,推进住宅、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的模块化设计。完善装配式建筑工业化部品部件的标准化体系,编制部品部件生产及安装技术标准,推进全产业链协同发展,推动装配式产业向标准化、规模化、市场化迈进。
支持济南、青岛、烟台、济宁、潍坊、枣庄、泰安、日照、聊城等城市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产业链,积极打造集装配式建筑技术研发和部品生产、应用于一体的综合产业集聚区。开发推广新型装配式主体、围护结构构件的节点连接技术;钢结构部件防火、防腐预处理技术;装配式建筑内外墙板、保温装饰一体板等装饰部品的耐久性涂装技术。重点发展陶瓷复合保温装饰一体板等绿色化、复合化、功能化产品、满足装配式装修要求的干式施工的墙地面系统、整体厨卫等集成产品,发展泡沫陶瓷、陶瓷透水砖等采用工业废弃物和低品位原料开发的陶瓷砖产品;研发保温防火防水防腐一体的装配式墙材制品生产技术、结构保温一体化外墙板技术、装饰保温一体化外墙保温技术等先进技术装备。
3.建筑节能资金。主要用于对政府投资建设的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发展给予支持。该项资金按照因素法测算分配。
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中心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中心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中心
“十三五”时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定青岛市为全国首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开工建设装配式建筑面积1884.98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平均每年提高5%,到2020年,装配式建筑占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到30%。
推行装配式建造方式。有序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重点发展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等结构体系,鼓励主体结构竖向构件采用围护墙保温、隔热、装饰一体化。新建公共建筑原则上采用钢结构,政府投资或政府投资为主的建筑工程按照装配式建筑标准建设。规范装配式建筑预评价、评价流程,促进装配式建筑等级评价。以产业基地、产业园区、特色园区为推进主体,健全分工协作、上下游配套的产业链条,发展各具特色的产业集群。引导装配式部品、部件生产基地建设,夯实装配式建筑产业链的基础端。
逐步提升新建民用建筑项目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的比例。2025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装配式建筑装配率不低于50%。要求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和主城区的旧城、旧村改造项目,以及医院、学校、幼儿园、人才住房等政府投资类建筑项目采用装配式建筑建造。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青建办字〔2021〕21号
到2022年,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100%,星级绿色建筑占比持续增加,住宅健康性能不断提升,绿色建材应用进一步扩大,城镇新建建筑装配化建造方式占比达到50%。引导金融机构开展金融服务创新,将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纳入高质量绿色发展项目库。
青岛市人民政府
青政字〔2021〕11号
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促进装配式建筑规模性开发建设和区域性推广应用,重点发展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和装配式混凝土建筑,鼓励主体结构竖向构件采用墙体、保温、隔热、装饰一体化预制部品部件。推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生产装备智能化升级改造,加快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形成一批以优势企业为核心、涵盖全产业链的装配式建筑产业集群。不断提高装配式建筑占比,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50%。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青政办字〔2021〕25号
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加快推广绿色建材发展应用,促进我市建筑品质提升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优先选取医院、学校、办公楼、综合体、展览馆、会展中心、体育馆、保障性住房等新建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作为试点,试点项目原则上于2022年年底前竣工。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奖励本市具有示范作用的高星级绿色建筑项目、装配式建筑项目和超低能耗建筑项目以及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在项目完成后对其进行奖励。
要点:各区(市)应完善装配式建筑发展激励和约束性政策,新建民用建筑应安排一定比例的项目采用装配式建筑,并逐年提高装配式建筑占比,到 2023 年达到 50%。
政府投资类建筑项目,应按装配式建筑建造。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5 年 12月31日。
要点:原文件《关于申报青岛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化基地的通知》(青建办字〔2017〕41号)同时废止。
要点:提高装配式建筑覆盖面。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医院、学校和幼儿园等)优先采用钢结构。到2023年,新建民用建筑项目的装配式建筑面积应达到新建建筑面积的50%以上,单体装配率达到50%以上。
“十四五”期间,装配式建筑竣工面积不少于50万平方米。
大力推进高品质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发展,积极建设超低能耗建筑,推广应用节能技术和产品,加大绿色建材的推广应用力度,有序推进绿色农房建设。
在新开工全装修住宅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100%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装配式装修。装配式建筑原则上同步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钢结构住宅须同步进行装饰装修。
到“十四五”末,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40%以上。新建民用建筑项目的装配式建筑面积应达到新建总建筑面积的40%以上。
关于《济南市“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2021-2025)》《济南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规划(2021-2025年)》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提高住房设计和建造水平,建设绿色、科技、宜居的高品质住房。推动装配式建筑的应用,加强住房配套设施的建设和优化,到2025 年,实现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占比不低于 50%;进一步推动建筑节能、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加大对绿色建筑科技研发支持引导,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十四五”期间实现新增绿色建筑超过 4000万平方米;推广智慧住区建设模式,提升住区管理智慧化、精细化水平。
推进装配式建筑的应用,加强住房配套设施的建设和优化
——继续推进装配式工程的成果应用。新建住宅项目将全面推行预制楼板、楼梯、非砌筑内隔墙、空调板、阳台等预制构件。积极创建山东省钢结构装配式住宅重点推广区,全市公租房、人才公寓等工程全面采用钢结构装配式建造方式,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
——推行标准化设计,发展智能制造,提高建筑工业化水平。充分发挥设计先导作用,推广通用化、模数化、标准化设计方式。增强BIM、大数据、智能化、物联网等信息技术集成应用能力。开展自动化生产线、智能机器人等产品设备在生产、施工过程中的推广应用,推进装配式建筑装备智能化升级改造,提高工业化生产、施工效率和质量,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
十三五”期间,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项目615个,建筑面积4255.9万平方米。
到规划期末,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50%以上。新建住宅项目全面推行预制楼梯、楼板、非砌筑内隔墙、空调板、阳台等装配式部件。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含国有资金)的公共租赁住房、公寓(宿舍)、新建校舍等工程全面采用钢结构装配式建造方式;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医院、大跨度及大空间和单体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装配式方式建造;积极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和农房建设。探索推进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
要点: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新建住宅项目全面推行预制楼梯、楼板、非砌筑内隔墙、空调板、阳台等装配式部件。积极创建山东省钢结构装配式住宅重点推广区,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租赁住房、公寓(宿舍)等工程全面采用钢结构装配式建造方式;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医院、学校、大跨度及大空间和单体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装配式方式建造;积极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和农房建设。推动地下建筑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部品生产、质量监管等环节标准体系建设。开展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生产企业信息登记和星级评价,打造涵盖全产业链的装配式建筑产业集群。到2022年,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占比不低于50%。
2022年起,对进入供地程序的学校、医院、幼儿园等教育医疗设施项目,商业、办公等公共建筑项目和房地产开发项目地块提出装配式建筑建设条件时,不再考虑地块规划地上总建筑面积规模大小,均须提出装配式建筑建设条件意见。
2022年,全市新进入出让和划拨供地程序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地块,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达到 30%以上。
要点:到 2022 年,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到 90%以上,星级绿色建筑持续增加,住宅健康性能不断完善,绿色建材应用进一步扩大;城镇新建建筑装配化建造方式占比达到 30%,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加快推进;
推广装配式建造方式。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新建项目在土地招拍挂阶段要明确采用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和装配率要求。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筑工程按照装配式建筑标准建设,新建公共建筑原则上采用钢结构,扎实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推行装配式建筑一体化集成设计,提高装配式建筑标准化设计水平。推动装配式装修,提高全装修质量和标准,并逐步达到装配化装修要求。不断提高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综合实力,进一步提升建造质量和水平。
要点:根据《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和要求,在对 2021年新进入出让或划拨供地程序的地块,提出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要求时,原则上市区不低于27%,县市不低于17%。
近期(2021~2025 年)规划目标:到 2025 年泰安中心城区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民用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 45%,县城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民用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 40%,装配率不低于 50%;
远期(2026~2035 年)规划目标:到 2035 年全面推进装配式建筑技术应用,全市城镇范围内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民用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 60%以上,装配率不低于 60%。
到2025年末,泰安市城区、功能区及新泰、肥城、宁阳、东平四个县(市)城区民用建筑装配式比例达到40%,装配率不低于50%。加快培育具有装配式建筑整体解决方案的工程总承包企业;提升装配式建造能力。大力推广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完善适用于不同建筑类型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结构体系。在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中采用钢结构,积极探索钢结构技术体系在住宅和农房等项目中的应用。
大力实施绿色建筑行动,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新建建筑能效提升、装配式建筑推广应用等工程,建设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城镇、社区。
要点:本导则适用于泰安市城区、功能区以及新泰、肥城、宁阳、东平四个县(市)城区内的民用建筑以及市域内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
2022年1月1日起,中心城区五区、各县(含临港经济开发区)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分别不少于35%、25%,装配率不低于50%。
鼓励广泛使用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鼓励推广应用预制剪力墙等竖向构件;推动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发展;装配式住宅项目全面实施全装修,鼓励由全装修向装配化装修发展。
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到2022年,全市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达到60万平方米以上,培育2家以上装配式建筑龙头企业,推动建设1个装配式部品部件标准化生产基地和2个以上装配式住宅产业园区。提高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到2025年,力争城市规划区内房地产开发项目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20%以上。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菏政办字〔2021〕25号
到2022年,城镇新建建筑装配化建造方式占比达到30%,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取得积极成效;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逐年提高,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筑工程全面按照装配式建筑标准建设。
要点:2021-2022 年,全市新建钢结构装配式建筑面积60 万平方米以上,其中住宅面积20 万平方米以上;鼓励新建、迁建农房、农村危房改造等采用钢结构装配式建设。全市范围内新建钢结构装配式建筑项目均应符合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相关要求,装配率不低于50%。
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逐年提高,2021-2025 年,城市规划区内房地产开发项目新开工钢结构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要分别达到 8%、11%、14%、17%、20%以上。
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到2022年全市范围内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2025年达到40%。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应用预制内隔墙板、预制楼梯板和预制楼板。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益性建筑项目,应率先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并优先采用钢结构建设。超过5万平方米的社会性投资项目,要明确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等指标。全市各类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人才住房、拆迁安置房及大型公共建筑应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采用装配式外墙技术产品的建筑,其预制外墙建筑面积不超过规划总建筑面积3%的部分不计入容积率。
全面推进新建建筑绿色化。大力推广绿色建材,积极推广装配式、被动式建筑和光伏建筑一体化,实施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加快推进超低能耗、近零能耗、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按照绿色低碳标准规划建设零碳社区。在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整建制推进绿色建筑,打造绿色低碳智慧宜居城市示范区。到2025年,绿色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达到80%以上。
加大装配式建筑推广力度,培育示范项目,争创国家、省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不断提升装配式建筑应用范围和应用比例。到2025年,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90%,全市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40%以上。
要点:到2022年,装配式建造方式占比稳步提升,全区新建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政府投资工程全面按照装配式建筑标准进行建造(装配率不低于50%),其他社会投资民用建筑按装配式建筑标准进行建造的面积比例达到31%,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项目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
推行装配式建造。城镇新建居住建筑、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全面应用预制楼板、预制楼梯;新建装配式建筑项目全面应用预制楼梯、预制楼板、非砌筑内隔墙板、空调板、阳台等装配式构件。鼓励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医院、学校、大跨度及大空间和单体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装配式方式建造;鼓励新建项目尤其公共建筑、农村危房改造、抗震改造试点、美丽村居试点项目,优先采用钢结构装配式建筑方式,综合外围护墙板配套使用,发挥钢结构体系技术优势。进一步推广运用围护与保温一体化预制外墙板、集成厨房、集成卫生间等部品部件,逐步推广主结构竖向预制构件。新建装配式建筑项目均应符合国家或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装配率不低于50%。
要点: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方面
自本意见印发之日起,我市由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机关办公、学校、医院、人才公寓、车站、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保障性住房等以及位于我市南部新区、同和高新技术产业园、新河化工园、南村胶东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等具备条件的新建建筑工程项目(以土地出让文件中规划设计条件或建设条件为准)应按装配式技术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单体建筑预制装配率达到50%以上。鼓励旧村改造项目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
自2021年起,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40%。
到2025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50%以上。
鼓励建设单位采用菜单式和集体委托方式提供全装修成品房,实行装配式建筑装饰装修与主体结构、机电设备协同施工,促进整体卫浴、厨房、轻质隔墙、设备管线等标准化、集成化、模块化应用。
要点:加大装配式建筑推广力度,培育示范项目,组织开展职业技术大赛,不断提升装配式建筑绿色装配式建筑产业分会应用范围和应用比例。全年新增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识项目10万平方米、绿色建筑面积200万平方米、节能建筑面积300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应用面积200万平方米、新增装配式建筑45万平方米。
要点:新建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和政府投资工程全面实施装配式建筑(装配率不低于50%),其他社会投资新建民用建筑项目中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2021年市辖区不低于35%,县(市)不低于25%,2022—2025年,每年的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分别增加5个百分点,到2025年市辖区和县(市)分别达到55%和45%。在道路桥梁、综合管廊、市政管沟等基础设施工程中,积极推广应用装配式技术。
更多内容点击链接:开卷有益 第三卷│全国装配式建筑产业政策要点统计 华东地区